关于flc0212025年4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“flc021浍沟镇马香梅水泥预制品厂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,擅自建设一条移动式石料破碎生产线”,该问题现已整改完成,并通过核查验收,根据《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》要求,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整改问题
flc021浍沟镇flc021马香梅水泥预制品厂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,擅自建设一条移动式石料破碎生产线。
二、整改实施主体
浍沟镇、县生态环境分局
三、重点措施
1.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。2.立即拆除该处非法石料加工机器设备,生产设备、物料全部清运离场。
四、目标任务
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“散乱污”企业进行关闭取缔,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;对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处罚到位。
五、完成时限
2025年9月底前。
六、整改完成情况
发现问题后,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水泥预制品厂立即拆除违规生产设备,停止污染环境行为。截至目前,该水泥预制品厂已拆除生产加工设备,物料已清运离场。该问题完成整改。
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21日,共10个工作日)向flc021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。
监督电话:0557-6081443
电子邮箱:lbhbzg407@163.com